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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宁县森林保护工作站工作职责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  发布时间:2016-12-08


1、宣传、贯彻和执行《森林法》、《森林法实施条例》、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、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》、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、《植物检疫条例》、《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。

2、负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,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管理体系,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制;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,指导开展科学防控。大力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的科学研究和试验,积极推广新技术、新方法,提高防治技术水平。

3、负责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工作,依据行政许可程序做好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现场检疫工作,办理森林植物检疫证书,依法查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未经检疫违法违规调运使用行为。

4、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、防控工作,开展野生鸟类疫源疫病溯源调查取样,组织建立监测防控应急队伍,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

5、贯彻落实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,依法做好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。组织、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、动态监测,组织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度变更调查工作,监督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;负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初审、林木采伐运输许可审核;协助司法机关查处破坏森林、林木、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。

6、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,开展森林防火宣传,做好防火物资储备管理,组织开展应急队伍演练,做好值班调度,确保信息畅通。加强森林火源管理,落实野外用火管理制度。定期开展森林防火巡查,消除火灾隐患。

7、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,打击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;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、驯养繁殖或培植、经营利用。

信息来源:中宁县林业和枸杞产业发展局管理员 | 责任编辑:中宁县林业和枸杞产业发展局管理员